3.5 供油系统


3.5.1 柴油机消防泵组油箱容量应根据火灾延续时间确定,并应计入5%的膨胀容积和5%的沉淀容积,最小有效容积宜按不小于2.5L/kW配置,且应计入柴油机回油散热因素。
3.5.2 柴油机消防泵组油箱应独立设置,多台泵组联用时,每台泵组应有单独的供油系统及油箱。
3.5.3 柴油机消防泵组的供油系统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泵》GB6245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所有暴露的供油管线应有防护板或保护管;
    2 供油系统所有的零部件不得采用有色金属制造,不得采用铜质和镀锌工艺的管件、管材;
    3 油箱供应管路应布置在地上,不得埋在地下,出油管路在油箱上的布置应保证5%的沉淀容积不会被柴油机吸进;出油管路应位于油箱排污口的另一对角边,并应高于5%沉淀容积的高度;
    4 采用重力供油的高位油箱出油管路的接口不得低于柴油机输油泵进口的高度;油箱内油位在最高位置时,不应超过柴油机油泵止回阀的最大允许静压力;
    5 回油管路的安装应遵照柴油机制造商的推荐,最高点不得超过柴油机回油出口1m,超出1m时应在柴油机的回油出口加装单向阀;
    6 在严寒及寒冷地区,油箱应采取保温措施;
    7 除燃油位标管外,应设置其他油量显示装置,并应具备低油位报警功能;
    8 每个油箱均应独立设置加油、排污、排气等接口;
    9 回油管路上不得设置切断阀;
    10 油箱附近应采取防止柴油泄漏的措施。
3.5.4 柴油机燃油系统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柴油机燃油喷射采用电控方式的,使用电控模块ECM(Electronic Control Module)或ECU(Electronic Control Unit)时,应配置一个备用的控制模块,并可通过自动/手动选择开关切换主/备控制模块;
    2 自动状态时,若电控制模块或备用电控制模块发生故障,应能自动从主模块切换到备用模块。如果自动切换失灵,应可手动进行切换。

条文说明

3.5.1 油箱容量配置方案,《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要求为1.5L/kW,而国际上要求较高,以美国FM及NFPA20为例,要求为5L/kW。在实际应用中,1.5L/kW的配置方案可以满足普通的柴油机油箱散热要求,但是由于高增压比的强化柴油机或高压共轨的电喷柴油机回油量超过60%
(通过大量的回油给喷油系统散热),此类型的发动机会导致燃油箱的升温速率很高,因而要求配置较大容量的油箱帮助散热(燃油温度过高会导致速度失控),此时1.5L/kW的容积就显得偏小。因此采用2.5L/kW的配置方案,可满足目前柴油机的油箱散热要求。
3.5.3 现行国家标准《消防泵》GB6245对柴油机消防泵组的燃油箱设计和配置有明确的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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